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地面面层的施工。
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Bl07-87)
二、术语
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三、基本规定
1、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所用的水泥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或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水泥、砂、石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试报告。
2、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必须严格按本标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保证工程质量,同时确保各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3、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随地面工程检验批验收时,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的规定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且其他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的地方,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4、本标准中未提及的方面,按照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5、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6、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 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7、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合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8、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9、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11、地面镶边时,如设计无要求时,在强烈机械作用下,混凝土面层与其他面层交接处,应设置金属镶边构件。
四、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审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了解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在施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抄平放线,统一标高。检查各房间的地坪标高,并将统一水平标高线弹在各房间四壁上,一般离设计的建筑地面标高500mm;
(4)在穿过地面处的立管加上套管,再用水泥细石混凝土将四周稳牢堵严;
(5)检查预埋在垫层内的电线管和管线重叠交叉集中部位的标高,并用细石混凝土事先稳牢(管线重叠交叉部位需设钢板网,各边宽出管子150mm);
(6)检查地漏标高,用细石混凝土将地漏四周稳牢堵严;
(7)检查预埋地脚螺栓预留孔洞或预埋铁件的位置。
(二)材料要求
(1)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
(2)砂宜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
(3)石采用碎石或卵石,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当采用细石混凝土面层时,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2%。
(4)水宜采用饮用水。
(5)粗骨料的级配要适宜。粒径不大于15mm,也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
(三)主要机具
混凝土搅拌机、拉线和靠尺、抹子和木杠、捋角器及地辗(用于碾压混凝土面层,代替平板振动器的振实工作,且在碾压的同时,能提浆水,便于表面抹灰)。
(四)作业条件
(1)施工前在四周墙身弹好水准基准水平墨线(如:+500mm 线);
(2)门框和楼地面预埋件、水电设备管线等均应施工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对于有室内外高差的门口位置,如果是安装有下槛的铁门时,尚应考虑室内外完成面能各在下槛两侧收口;
(3)各种立管孔洞等缝隙应先用细石混凝土灌实堵严(细小缝隙可用水泥砂浆灌堵);
(4)办好作业层的结构隐蔽验收手续;
(5)作业层的顶棚(天花)、墙柱施工完毕。
(五)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组织专业小组进行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的施工;
(2)配备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该工种的操作规程;
(3)监督施工过程中混凝土从搅拌到使用的材料用量、配比等的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