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开挖工艺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开挖土方工程。由于人工挖掘的劳动强度高、效率较低,只适用于工程量小、分散或缺乏挖掘机时械才采用,本手册不含人工挖掘。
2. 主要机具设备
⑴ 挖土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包括正铲、反铲、拉铲、抓铲等)、装载机等。
⑵ 辅助工具:测量仪器、铁锹、手推车、锤子、梯子、铁镐、撬棍、龙门板、线、钢卷尺、坡度尺等。
3.作业条件
⑴ 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对位于基坑、管沟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应拆、改或加固处理完毕。
⑵控制坐标和水准点已按设计要求引测到现场,并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
⑶ 为了夜间施工,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计合理的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⑷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做好加固和加宽等准备工作。
⑸ 在机械无法作业的部位施工,修整边坡坡度以及清理槽底等已配备人工进行。
⑹ 当开挖深度范围内遇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应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进行土方开挖。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⑺ 在施工现场内修筑供汽车行走的坡道,坡度应小于1:6。当坡道路面强度偏低时,路面土层应铺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渣土;挖土机械所占土层处于饱和状态时,应填筑适用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免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