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肥槽及散水等人工回填土工程。
引用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材料要求
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准备
作业条件
回填前,应对基础、箱型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要办好隐检手续。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或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清理干净。
施工前,应抄平做好水平标志。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橛;或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机具准备
有人力夯、蛙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木耙、铁锹(尖头或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和钢尺等。
材料准备
按照挖土时预留土的位置进行取土,当土未留置或留置不足时及时联系好土源,并按指定位置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