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灰土地基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等,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台阶和散水等灰土工程。
12.2 编制依据的标准、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104-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12.3 术语和符号
1 压实系数:为压实填土的控制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持力层:指直接承受压力的土层;
3 下卧层:持力层以下的土层称为下卧层;
4 地基处理: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
12.4 施工准备
12.4.1 技术准备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灰土的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重要的灰土填方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12.4.2 材料准备
1 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物,使用前应先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2 石灰:应用块灰或生石灰粉;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粒径大于5mm的生石灰块,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12.4.3 施工机具准备
主要机具有: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6~10mm和16~20mm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