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地下水以上的一般粘土、砂土及人工填土地基螺旋成孔的灌注桩。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宜用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5~32mm,含泥量不大于2%。
2.1.4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应无老锈和油污。
2.1.5 垫块:用1∶3水泥砂浆埋22号火烧丝提前预制成或用塑料卡。
2.1.6 火烧丝:规格18~20号铁丝烧成。
2.1.7 外加剂:掺合料;根据施工需要通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