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交通工程采用水泥搅拌桩加固地基的工程,也适用于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1. 深层搅拌法施工的场地应事先平整,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场地低洼时应回填粘性土料,不得回填杂填土。基础底面以上宜预留500mm 厚的土层,搅拌桩施工到地面,开挖基坑时,应将上部质量较差桩段挖去。
2. 施工前应标定深层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浆量、灰浆经输浆管送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桩的配比和施工工艺。
3. 施工使用的固化剂和外掺剂必须通过加固土室内试验检验方能使用。固化剂浆液应严格按预定的配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
4. 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