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勘察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结合工程特征以及场地岩土条件,主要解决如下岩土工程问题:
1、收集附有坐标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等资料。
2、查明建筑物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土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3、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4、评价场地地震效应,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划分场地土的类型,建筑场地类别。
5、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判定场地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提出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以及施工方法的建议。
7、对基坑开挖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