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储量:指生产矿井井田技术边界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物探、钻探、巷探、地质调查)查明,符合煤炭储量计算标准要求的全部煤炭储量。
2、设计损失:指根据煤层条件,采用不同的采煤方法,以及为了保证开采工作的安全,在作开采设计时,规定允许永远遗留在地下的那部分储量。
3、岩床和岩墙:地下岩浆沿断层或裂隙上冲,切穿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形成的墙状侵入体称之为岩墙;地下岩浆岩煤层或层间侵入形成的层状侵入体称为岩床,具有多种形态,大致可分为层状、似层状、串珠状和树枝状。
4、岩溶陷落柱:陷落柱是指溶洞上方的煤层及其围岩垮落形成的柱状塌陷体。
5、瓦斯涌出量:指在开采过程中,煤体或岩体单位时间内的瓦斯涌出量(m3/min)。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绝对涌出量,即矿中在单位时间内涌出的瓦斯量(m3/d,m3/min),二是相对涌出量,是指矿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日产一吨煤的瓦斯的涌出量(m3/t)。
6、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采掘过程中煤与瓦斯的突然喷出。
7、矿山地质勘探:是在对矿产普查中发现有工业意义的矿床,为查明矿产的质和量,以及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提供矿山建设设计所需要的矿产储量和地质资料,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水文、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8、石门:与地面不直接相通的水平巷道,其长轴线与煤层直交或斜交的岩石平巷称为石门,为开采水平服务的石门称为主要石门,为采区服务的石门称为采区石门;在厚煤层内,与煤层走向直交或斜交的水平巷道,称为煤门。
9、井底车场:井底车场是连接井筒和主要运输巷道的一组巷道和硐室的总称,是井下运输
和井筒提升两大环节之间的枢纽,担负运输煤炭、矸石、材料、设备及人员的任务,并为矿井的供电、排水、通风等服务。
10、矿井透水事故:透水事故是指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无控制地涌入矿井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或矿井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通常也称为透水。
11、抽水试验:为了评价含水层及越流层的水文地质参数,通过测定井孔的涌水量及其与水位下降之间的关系,分析确定含水层的富水程度及井孔的出水能力而进行的试验。
12、矿井补充勘探:是生产矿井为解决原勘探程度不足进行的补充性地质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