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2006J
136 号〉的要求,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一2001 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使部分条款的表达更加严谨,与
相关标准更加协调。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章内容作了较大修改。
2. 对"污染土"一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3. 其他修改13 条:涉及土的鉴定、勘察的基本要求、场地
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地下水、钻探、原位测试等。其中有强制性
条文6 条。
本规范下划线为修改内容z 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