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核工业铀矿冶常规水冶生产和堆浸生产配套工程尾矿库、尾渣库设施的设计。
本规范面向相关行业的设计单位及管理部门,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等,图书、资料库。
本规范适用于核工业铀矿冶常规水冶生产和堆浸生产配套工程尾矿库、尾渣库设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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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第452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520-2009,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3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尾矿库、尾渣库选址,尾矿坝、尾渣坝设计,尾矿库、尾渣库防洪,尾矿库、尾渣库排水,尾矿库、尾渣库退役,辐射监测等。本规范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