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性指数跟天然稠度的概念和公式似乎并无区别,但真正的差别在于,在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代表的勘察规范和规程中,当用液性指数表示天然土的稠度状态(软--可--硬塑)时,都是按76g锥下沉10mm的液限进行计算的,即:IL=(W0-WL)/IP,且以IL>1为流塑,0.75        天然稠度见于《公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虽然公式相同,很明显采用的液限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不能混淆于液性指数,自然地也不能照搬计算数据去划分土的硬塑软塑,规程上也没有明确地给出划分的界限值,应用起来很成问题。我们的习惯做法是当按公路规程试验时,所提交的液性指数是按经验换算公式先将100g下沉20mm的液限换算成76g锥下沉10mm的液限,再计算出液性指数,不论这处置是否在理,提交的数值大致也能符合对土状态的传统认知。
 
        曾见一份土试报告上,用100g下沉20mm的液限直接去计算且冠名“液性指数”而非“天然稠度”。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定的,当时只是觉得不妥。很久之后,注意到水利规范《土工试验规程》,里边明白写着液性指数的计算公式与上述完全相同,但规范中的液限却是用76g锥下沉17mm的液限标准。这样又有点纳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