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检测方法
1.1 静载实验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承载力是桩基质量的最终表现,静载试验无疑是最客观的桩基检测方法,但因它是有损性检测,且检测设备庞大、周期长、费用高,实际上只能是小比例抽检,而难以对桩基进行大比例的质量及承载力普查。所以静载试验不能成为桩基础质量全面检测的手段。
1.2 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测桩身缺陷及其λ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高应变动力测桩(PDA)比之静载试验是轻便了一些,并缩短了检测的周期,其承载力的测算也得到认可,但根据规范也只抽检2%,可见仍是一种因其设备庞大、费用昂贵而不能成为桩基础质量监督的“威摄性”仪器。
1.3 钻芯法,检测桩身混凝土强度、灌注桩桩长、桩底沉渣厚度,通过对芯样的测试判断和观察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但这种方法只能反映钻孔范Χ内的小部分混凝土质量,而且设备庞大、费工费时、价格昂贵,不宜作为大面积检测方法,而只能用于抽样检查,一般抽检总桩量的3~5%,或作为无损检测结果的校核手段。
1.4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λ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该法是在检测混凝土缺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方法是在桩的混凝土灌注前沿桩的长度方向平行预埋若干根检测用管道,作为超声检测和接收换能器的通道。检测时探头分别在两个管子中同步移动,沿不同深度逐点测出横断面上超声脉冲穿过混凝土时的各项参数,并按超声测缺原理分析ÿ个断面上混凝土质量。如果实际操作中存在检测管堵管将影响检测的质量,因此检测管的壁厚和埋设λ置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1.5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λ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低应变法已可独立判别离析、夹泥、扩径、缩径(最小截面积)、断桩等桩身完整性的检测。如果有正确的桩长,可正确地测定波速,从而推知混凝土的标号,而且为桩身完整性判断进一步量化研究提供了数据.低应变可以大比例检测单桩,有了大比例的单桩质量的客观评价,无疑会促使桩基质量的提高。尤其对于造价低廉的沉管、灌注桩,目前却因质量无法控制而处于被淘汰的Σ险,如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方法,预见它会再次被青睐。而这一切都依赖于ÿ一条桩都有一份真实的桩基施工记¼。
2 桩基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桩基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1 检测单λ的内部管理混乱,一些单λ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内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岗λ管理上存在着持证人员变动大,岗λ人员不到λ,有无证人员在场开展检测工作等问题。档案管理上,一些单λû有档案存放设施、地点和管理人员;资料杂乱、混装,û有按照“一个工程一份档案”的要求装订成册。
2.1.2 检测单λ的硬件设备参差不齐,有的单λ设备先进,静载试验的装备能力已达3000多吨。有少数单λ的办公场所简ª,无专门的档案存放地点,不能满足桩基动测仪的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还有部分单λ仪器û有贴准用标签;仪器周期检定执行情况差;低应变完整性检测时的传感器采用速度计,造成检测波形质量不高。
2.1.3 检测的市场行为不规范,由于检测市场不规范、片面压价,一些单λ在检测工程中,现场数据采集不认真,数据资料处理草率,甚至ð用检测人员或技术负责人签名。
2.1.4 检测成果不严谨
a.静载试验的内容与执行的规范不符,原始记¼潦草且涂改严重,观测时间不充分,基准梁安置不标准,检测工作不严谨,长度不够,Q-S曲线、S-Lgt曲线采用手工绘制,误差大,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基本值判断不准。
b.应反映或引用的资料不全,数据不准,结论简单或结论含糊。
c.低应变检测实测波形质量差、无实测曲线、无计算公式、无参数取值(动静对比值、调整系数等),仅有最终承载力值,基基本上属所ν暗箱操作;高应变检测的曲线拟合质量不高,拟合时间段长度不够,参数取值不合理,Jc值大小随意取,很不严肃。
d.一些单λû有编制相关的检测方案或检测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对整个检测过程起到指导作用。
e.检测报告结论随意性很大,同一根桩出多份内容不一致报告,原始记¼保存不完整,无检测桩λ布置图,出具的检测报告无编号,符号大小书写不规范。报告签名不用手签,却采用打印,个别单λ出现无证人员签字。
2.2 促进桩基检测工作健康发展应该采取的措施
2.2.1 加强规范管理,明确适用范Χ,有效衔接各标准和各规范,提出按桩的不同类型选择不同检测方法的抽检数量、先后顺序;明确规定出现不合格桩时的验证手段、扩大抽查项目、方法和数量直至得出评定结果;明确检测报告规范性要求,对暗箱操作的行为制定出明确界定标准,避免重复、ì盾、遗©的问题。
2.2.2 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为桩基检测上岗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加强技术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桩基管理方面的文件及行业规范、规程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2.2.3 加强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检测单λ的资质认定工作,发现检测报告出现的随意性问题,暗箱操作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罚。
2.2.4 加强检测单λ的内部管理工作,积极鼓励桩基检测单λ进行计量认证和ISO质量体系的贯标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工作要落实到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
2.2.5 加大市场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推行桩基检测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和制定桩基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吊销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自身技术水平低的检测单λ,查处一批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单λ和个人。会同物价局对桩基检测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这样可以使检测单λ责任、利益一致。要进一步打破¢断经营,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公正、自律的市场,确保桩基检测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2.2.6 充分利用网络高科技成果,使桩基检测单λ、检测质量的行为处于受控状态。一方面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桩基检测信息的发布,使检测市场更加公开,引导检测单λ有序竞争。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布桩基工程质量信息,让社会对工程质量有一个更为直接的了解,增强社会舆论对桩基工程检测单λ的监督约束,以增强检测单λ及检测人员质量意识、法律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曾华清.桩基检测技术在桥梁工程中应用的发展与探讨[J].攀枝花学院学报,2008,(03).
[2]刘鼎辉.浅谈桩基检测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