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装饰 » 装修方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1-07-22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51.1 KB
  • 资料分类:装修装饰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一) 基本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住宅装饰装修应优先采用节能、阻燃、环保型材料及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装饰装修的材料应具有合格证、质保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
4. 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外立面;在施工中严禁:损坏原有绝热设施,损坏受力钢筋、在楼板上超荷集中堆放物品。
5.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并设有漏电保险器;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