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编制依据 2
第二章 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
第三章 低压配电与照明工程的特点 3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流程 4
第五章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8
广州地铁*号线Ⅰ标段的车站及与之相对应的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核查、电气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资质审核和抽检、设计变更、各专业之间及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关系、填写监理月报、参与设计交底、施工验收、及监理工作总结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工程范围包括Ⅲ标段车站及其相邻半个区间的所有用电设备的动力及照明配电的安装、调试。
以监理规划为准绳,对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进行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确保电气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及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