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合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木制门窗制作与安装的施工。
(1)门窗框和扇进场后,及时组织油工将框靠墙靠地的一面涂刷防腐涂料。然后分类水平堆放乎整,底层应搁置在垫木上,在仓库中垫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OOmm,临时的敞棚垫木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40Omm,每层间垫木板,使其能自然通风。木门窗严禁露天堆放。
(2)安装前先检查门窗框和扇有无翘扭、弯曲、窜角、劈裂、榫槽间结合处松散等情况,如有则应进行修理。
(3)预先安装的门窗框,应在楼、地面基层标高或墙砌到窗台标高时安装。后装的门窗框,应在主体工程验收合格、门窗洞口防腐木砖埋设齐备后进行。
(4)门窗扇的安装应在饰面完成后进行。没有木门框的门扇,应在墙侧处安装预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