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工准备
1、交底。班组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须由责任师对作业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责任师在进行书面交底前应由技术部先行审查),交底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交底内容必须挂于作业面处。
2、专业施工队伍准备。挑选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参加本工程施工,对特殊及技术工种均保证持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及上海市建委统一考核颁发的操作作业证及技术等级证书。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将该资料上报建设单位安全部,经安全部审核合格后方可上报监理,同意后,进场进行安全教育。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B50325-2001)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