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合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领导组织项目成员研究、制定保证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现场标准化目标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每周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布置、讲评,经常性布置与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4.授权项目安全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制定奖罚措施。
5.对施工队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同时订立安全生产协议和治安消防协议,齐全后方能安排生产。
6.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带头遵纪守法,不违章指挥,一旦发生事故苗子.负责原因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7.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标化检查,经常听取项目人员对安全、标化工作及设施情况的汇报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8.监督、考核项目部人员的安全职责的落实,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
9.无论在自查或上级检查中,检查人员开出的整改通知,迅速落实整改人,按整改期限组织整改,必须做到按通知内容逐条整改,逐条消项,完毕后交签发部门归档。
10.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二、项目副经理(主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防火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
4.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对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8.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