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材料及设备采购目标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按规定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及所迟误工期和其他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给发包人确认,符合工程质量要求,方可定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样,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6工程概述: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无锡市永和路一运河东路,是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挥中心。本项目工程为II标段:综合业务大楼裙房部分,规模约3800m2,,地上三层,工期75日历天。质量标准: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100%,确保“扬子杯”,争创“鲁班奖”。
施工范围:市民大厅、男女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间等。
本项目的主要工艺:轻钢龙骨基层细木工板铝板造型吊顶,轻钢T型烤漆龙骨矿棉板吊顶,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轻钢隔墙龙骨纸面石膏板,吸音棉,多层基层胡桃木切片板饰面,钢化玻璃隔墙,钢结构干挂石材,挂贴石材窗台板,不锈钢饰面板,不锈钢栏杆,木制门制作和线条制作安装,无框玻璃门安装,橱柜制作与安装,墙、地面石材铺贴,乳胶漆,硝基清漆,成品隔断安装,铝板包墙柱面,墙、地面防水,五金安装等。
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轻钢龙骨石膏板,石材,墙地砖,木饰面板,装饰玻璃,不锈钢制品,钢材,矿棉板,铝板,乳胶漆,硝基漆,防火卷帘门,细木工板及多层夹板,水泥,黄砂,成品卫生间隔断,防水材料,木材,墙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