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2.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4.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5. 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6. 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上下,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7. 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8. 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9. 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含)以上]、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