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相关规范条文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6.6.3 栏杆应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4.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应取0.5KN/m ;学校、电影院应取1.0KN/m。
★ 低层、多层栏杆高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6.3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