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设置部位不当】
评析:根据《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新《民规》)7.7.10,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1.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2.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4.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5.由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6.医疗电气设备,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的RCD宜作用于报警”。其它如《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亦有类似的规定。
设计易犯错误:1.仅交待移动式用电设备设置;2.室外施工用电设备,未设RCD;3.潜水泵等潮湿场所设备,未设RCD;4.由TT系统供电的室外照明线路,漏设RCD;5.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的仅作用于报警不跳闸,未予明确。
尚需提醒,新《民规》10.8.1-12新增要求:住宅配电除壁挂式空调器外,其它所有插座回路(含立柜式空调器)均应设RCD。
【问题10: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未明确】
评析:很多设计中,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疏漏。
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1.9,应明确:在配电回路或支线上设置的防止人身电击RCD的动作电流I△n≤30mA,动作时间t≤0.1s.新《民规》7.7.10亦有此规定(注:医疗电气设备等,现均为≤30mA,而旧《民规》为≤6mA)。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条“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新《民规》7.7.10亦有此规定。所以应明确,在供电干线或电源线路上设置的防止电气火灾动作电流I△n≤500mA,动作时间t≤0.5s。
【问题11:4P开关断开PE或PEN线、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互感器磁回路穿过或PEN线】
评析:为防止接地电弧短路引起的漏电火灾,住宅或公建的总电源进线处应设置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而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5.6条“在TT或TN-S系统中,N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N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EN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又根据《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4.17条、新《民规》7.7.10-3、《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6)9.4.16“PE线或PEN线严禁穿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
因此,对TN-C-S系统,通常在总电源进线处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4P断路器,此时必须先行重复接地,将PEN线分为PE、N线后,4P断路器再分别断开L1、L2、L3、N线、漏电开关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穿过L1、L2、L3、N线。
故设计说明应明确“4P开关严禁断开PE或线、漏电开关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严禁穿过或PEN线”(另:安全用电措施采用接地保护、而非接零保护)。
【问题12:对接地故障保护,是否加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缺乏依据】
评析: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1.1条“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通常我们对配电线路设置断路器或熔断器,可实现短路保护及过负载保护,那么能否同时实现接地故障保护呢?是否还要加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呢?这需要通过计算校验确定。
该规范第4.4.10条规定“TN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要求时,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二、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当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的要求且零序电流保护能满足时,宜采用零序电流保护,此时保护整定值应大于配电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三、当上述一、二款的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而本规范第4.4.7条要求“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校验公式:R≤50/Ia,式中:R-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之间,故障电流产生的电压降引起接触电压的一段线段的电阻(Ω);Ia—切断故障回路时间不超过5s的保护电器动作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瞬时或短延时动作的低压断路器时,Ia值应取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结论是:当断路器或熔断器的过电流保护能满足R≤50/Ia时,则可将断路器或熔断器兼作接地故障保护,这最为经济简单,应优先采用;如其过流保护不能满足R≤50/Ia的要求,则必须另外加设漏电动作保护器RCD实现接地故障保护,且此时须设置专用的PE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