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规定,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1.5m,照明配电板不下于1.8m,如何执行?


  解析:“配电板”一般指电气元件明露而无外壳保护的小型箱体,所以要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关于“照明配电板不小于1.8m”之规定。至于照明配电箱,都有外壳防护,其安装高度应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不宜一概而论。
  此外,当设计人未在设计图纸中交代上述箱体安装高度时,应提醒、督促工程施工者如实按照上述第6.2.8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