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对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编辑本段二、考取事宜
 
1、 考试依据文
      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2、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②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③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④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⑥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⑦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⑧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3、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4、 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为专业基础和公共基础。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5、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依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6、专业方向
        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二个专业:发输变电、供配电
 
7、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