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一安全管理基本术语
本文将讲述本本文中涉及及的以下十个通用的术语概念,其他术语将结合其他章节的相关内容阐述,以利于准确理解标准,避免歧义。
一、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毁等事故,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这里所讲的安全生产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即为了确保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活动。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方案。
(二)安全管理
在既定的安全方针下,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并在安全体系中,通过诸如安全策划、安全检查、安全检验和安全改进,使其实施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安全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职责,但必须由各级最高管理者领导,安全管理的实施涉及 到组织中所有成员。
二、 安全策划
确定安全以及采用安全体系要素的目标和要求的活动。
(一) 安全策划的特点
必须在施工前由工程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针对施工现场规模大小、工程的进度、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中的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安全生产策划。
(二) 安全保证计划
安全保证计划是根据安全策划的具体结果而编制的。其内容要具体规定:控制和检查措施;配备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施工中执行的文件、规范和规程,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规定,特殊性的安全操作技术补充规定,确立安全技术交底的文本;确定危险岗位,依法办理保险;确定安全记录的收集、整理的人员等。
三、 安全体系
为实施安全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在本文中安全体系也称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是通过安全体系来运作,即建立安全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是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安全体系由四个基本部分组成,即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理解安全体系的概念应搞清这四个组成部分的含义。
1. 组织结构。是一个组织为行使其职能按某种方式建立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通常以组织结构图予以规定。组织结构图应能显示其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以及他们这间的相互关系,图中各机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应有书面的规定。
2. 程序,是为了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程序可以形成文件,通常都要求形成文件。凡是形成文件的程序,称之为书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编制一项书面或文件化的程序,其内容通常应包括:该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做什么和谁来做,何时、何地、如何做;应使用什么材料、设备、设施和执行的文件、规范、规程或规章要求;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等。程序有管理性和技术性之分。程序是西方国家的习惯用语,中国习惯上将管理性程序称之为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等。
3. 过程。是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
过程是个重要概念,因为所有工作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对工程整个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可以视为一个过程,称之为直接过程,如地基与基础施工为一个过程,主体结构施工为一个过程,这些过程又可以分为更小的过程,如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捣等过程,如检查手段的控制、事故隐患的控制,人员培训、安全审核等,它有以下特征:
(1) 对于安全管理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在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将书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培训等作为输入,通过职工的遵章守纪,安全施工,配备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具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和防护设施、合格的机械设备等资源,开展检查、整改等一系列活动,确保安全地完成诸如结构、装饰等工程的施工。
(2) 过程和程序是密切相关的。安全管理通过对过程的管理来实现,过程的安全状况又取决于所投入的资源和活动。而活动的安全状况则通过实施该项活动所采用的途径和方法予以确保,控制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应制定在安全保证计划、书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之中。
4. 资源。可包括人员、设备、设施、资金、技术和方法。安全体系应提供适宜的各项资源,以确保过程和工程的安全完成。
安全体系是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将其纳入组织管理活动的整体,予以统筹规划与实施,以提高整个管理体系的效率,节约各方面的资源。因此在设计安全体系时,应考虑与其他管理体系(如质量体系)的兼容性,以便各体系协调运作和资源共享。
四、 安全审核
确定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的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有系统的、独立的检查。
1. 安全审核的对象分为安全体系(或其要素)、过程两类,通常称为“安全体系审核”、“过程安全审核”。
2. 安全审核应由与被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人的人员进行,但最好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3. 安全审核的目的是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改进或纠正措施。
4. 安全审核的特点,就审核内容来说,是其“符合性”、“适合性” “和有效性”;就审核方法来说,是其“系统性”和“独立性”。
五、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不安全行为和制度缺陷反映了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原因。不安全行为,如作业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去做的违章作业行为,管理者不按安全制度规定违章指挥行为等;制度缺陷,如某些管理制度制定时存在漏洞或不切合实际,劳动组织的不合理,人员操作技能搭配不合理造成事故的发生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物质条件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
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但归纳起来还是上述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及物的不安全状态。只要这两个因素同时存在,并相遇在一起时,就必然发生事故。
六、 业主
以协议或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建设项目交与建筑企业承建的人士或机构。业主的含义包括其授权人,业主也是标准定义中的采购方。本文中将“建设单位”也称业主,以求简化。
七、 项目经理部
建筑业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承建项目实施的机构。也可称为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机构,以后一律称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
(一) 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一次性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也是一种有约束的管理。项目的约束条件,既是项目管理的必要条件,又是不可逾越的限制,明确的目标和时间限制,既定的功能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和预算额度,决定其约束条件的约束强度比其它管理更高。这些重要特点要求工程项目管理者必须在不超越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全面完成 既定的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 工程项目部的类型
1. 按管理的工作范围大小来分,工程项目部可分为建设全过程管理和阶段性管理二种类型:
(1) 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其内容包括一个工程项目的准备、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招标、建筑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
(2) 建设工程阶段性管理。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是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
而标准中指的工程项目部主要承担施工管理为主的类型。
2. 按承包的形式业分,工程项目部可分为总承包管理和分承包管理二种类型。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总承包(标准中称项目总承包),另一种是设计与施工分层次总承包(标准中称设计总包或施工总包):
(1) 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这种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2) 设计与施工分层次总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应负全面责任,施工总包单位使用其它单位劳动力时,对劳务单位的人员要视同自己的职工,同等管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因工程特殊,将项目的一部分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单独实行管理时,其安全管理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若分包与总包混岗作业时,一切安全管理均由总包单位承担。
八、 分包方
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向建筑施工企业承担部分工程或劳务的单位。
以合同的形式向施工总包单位,分包承担部分工程的单位,称为分包方,包括承担专业分项工程施工的专业分包方。
纯提供劳务的(成建制队伍)单位,也称为分包方。
九、 供应商
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施或工程设备的单位。
安全保证体系的采购要素,控制的供应商是指供应和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及漏电保护器、消防器材等设备的单位,包括供货单位(商社)和生产单位,而不要将供应商简单地理解为就是供货的商社。
十、 标识
采用文字记载、印鉴、涂色、标签及计算机处理等形式表明某种特征的记号。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中的标识可采用不同形式,如验收表、验收牌、安全记录、挂牌(警示、提示)、照片、录像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