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

    摘要:安全重于泰山,在建筑施工中更是如此。本文就施工安全问题发表一下看法。其中有施工企业的问题,也有监管主管部门的问题。

  关键词:施工;安全;现状;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全国的建筑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同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明显的下降,但是当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在许多施工企业单纯注重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的倾向还比较严重,忽视了对安全的投入,致使伤亡事故居高不下。主要现象表现有以下方面。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从而影响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均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消防防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

  3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意识

  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却侧重结果。所以需要专项跟踪管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施工安全员,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然而施工现场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质安员,实业就是主管施工质量。

  4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

  对照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有以下不足:

  (1)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

  (2)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

  (3)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

  (4)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

  (5)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

  (6)井字架塔设不规范。

  (7)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等。

  5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

  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认识模糊、态度消极,不能主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督促建筑企业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安全监理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要想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就要解决好安全投入的资金不足,投入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

  (1)建筑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面对庞大的建筑业市场,尽管我国先后发布了许多法律法规保障其稳定健康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比较晚,建筑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法规政策不配套,加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给一些不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以可乘之机。

  (2)建筑企业资金紧缺。企业一方面背负着庞大的债务,另一方面又要接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企业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生产技术,创造经济效益。可见,许多建筑企业时刻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压力: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企业必然会加大对提高生产效率的投入以增加收入为重要目标忽视安全方面的投入。

  (3)从业者的素质有待提高。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一个农民从农村放下锄头到大城市的建筑工地当民工,是很难与上适应的,他们普遍缺乏文化教育和法律意识,他们多数都是由一些包工头组织进入施工队,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良企业利用这一弱点,与其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安全投入上大打折扣,或根本不将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

  (4)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工地上民工不戴安全帽,即使有的戴了,也不扣帽扣,而帽扣不扣等于不戴。坠落高度在2至3米之间的死亡事故,假如这些人帽扣扣紧了,是完全可以避免死亡的。目前,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好的队伍,从工程开工第一天起,就能高起点、高标准地要求自己。各级主管部门任何时候去检查工地,都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这些工地的施工期中,无论哪一天去检查,都可以拿来评文明工地。但也有不少工地,哪怕事先已经通知要来检查,等到了现场一看,问题还是很多。而有的问题是在以前的检查中曾反复强调要整改的,结果是今天改了,明天又反复。

  (5)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大、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在某些企业中存在官商勾结的行为和现象,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成了“利益的同盟”。

  6解决当前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如《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令来规范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在实践中还存在着问题,因此需要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的奖励机制,奖励一些在安全投入中有明显改善的企业,也可以令企业重视安全,并且令他们的态度从以往的被动变为主动。

  (3)增加信息反馈渠道。当发现安全事故的时候,政府应该建立更多的信息反馈渠道,从更多的方面去调查。不论是政府官员,建设单位还是企业都无法隐瞒事故原因。

  (4)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

  专款专用,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地建立或健全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此事应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指标。

  (6)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7)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是保证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关爱生命。

  (8)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要制定统一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内容和标准,统一安全监理资料,不断规范安全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使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到位、能力到位、监督到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应时刻讲忧患意思、居安思危、力戒骄满,时时敲响安全生产警钟,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扎扎实实地把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余立中、刘大千.《建筑行业安全投入问题分析与对策》.北京: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2]李孝聪.《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3]白超群《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