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施工安全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那么在建筑施工中最应该注意的点有哪些呢?

起重吊装中安全管理“十不吊”



1、无证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2、遇到六级以上风时,不准吊;
3、吊物上方站人,不准吊;
4、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5、斜牵斜挂、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6、物料捆扎不牢或装放过满,不准吊;
7、由于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8、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9、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以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10、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大件物料”无吊装方案,现场无安监人员“旁站”,不准吊。

电焊、气割时安全管理“十不焊”



1、无电焊、气焊证的人员,不能焊割;
2、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3、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4、未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时,如能否动用明火等,不能焊割;
5、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6、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时,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不能焊割;
8、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在未经彻底清洗,危险性排除之前,不能焊割;
9、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为保温层、冷却层、隔热层的部位,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10、现场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防腐施工等)时,不能焊割。

高处作业时安全管理“十不登”



1、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条件,不登高作业;
2、在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作业;
3、饮酒、精神不振或身体状态不佳,不登高作业;
4、脚手架、脚手板、梯子不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作业;
5、梯子没有防滑措施和防滑度数不够,不登高作业;
6、携带笨重工件、工具或没佩小型工具的工具包,不登高作业;
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眼等禁忌症状者,不登高作业;
8、遇到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登高作业;
9、安全帽、安全带、软底鞋等个人劳防用品不合格,不登高作业;
10、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附近没采取隔离措施,不登高作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各种缆风绳及揽风绳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4、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5、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禁止“带病运转”,禁止超负荷作业,禁止在运转中维修养护;
6、所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7、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8、在建工程“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必须规范、齐全;
9、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