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 

 

 

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独考核。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分区管理层、作业层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部管理层每年年初110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报公司安质会办公室备案,作为评先及年度安全考核奖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评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打分法。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管理人员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第七条考核结果及应用 

 

1、为实现考核目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分区管理层考核评定结果为 “优秀”的人员、部门,其次月安全奖金基数上浮10%30%;“合格”的不奖不罚;“不合格”的,其次月奖金基数下浮10%30% 

 

 

2、考核“优秀”的人员,其职位晋升将优先推荐。 

 

 

3、凡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责任大小,相关责任人当月按不合格进行考核。 

 

 

第八条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分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设定、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进行相关解释。 

 

2、本制度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形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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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部门 及人员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责任制落实

1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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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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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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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