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协调发包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四、其它监理内容: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4、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5、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1)协助发包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及确保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和考核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加快和改进的措施并督促承建单位执行;
(4)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规格与质量;
(5)调解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6)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7)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根据建设单位需要);
(8)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重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
(9)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0)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发包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一、进度目标:施工合同工期;
二、质量目标:合格工程(满足建设工程合同要求);
三、投资目标:
四、安全目标:督促承包单位安全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杜绝人员伤害及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