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岗位证书等是否符合,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监理工作;
(2)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会审等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理;
(3)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
(4)隐蔽工程的复验签证、工程质量的复验和认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分析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5)对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和认定监理工作;
(6)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现场监理工作;
(7)对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监理工作;
(8)工程竣工的初验、复验及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及监理工作报告;
(9)工程预算、决算的初审,工程进度预算的初审工作;
(10)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督促返修,协助业主进行索赔等工作;
(1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造价管理,通过合理化建议、科学技术的应用为工程节约投资,经确认后可给予适当奖励。如有违纪违法而损害业主利益,监理方应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