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包括土建(含桩基)、水电安装及附属道路、地下管网、绿化、路灯等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3.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
3.2.1、施工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并负责下达开工通知书。
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协助建设项目法人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6)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