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作范围
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2)协助业主做好所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便工程能在政府支持下顺利进行。
3)协助业主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项目工程能顺利进行验收备案。
4)为了更好的完成施工监理工作,我方将派专家组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前期的技术准备工作和合同条款中的施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做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设备招标的各项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建相关事宜,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相关合同。
2、监理工作质量
1)监理单位在履行其义务时,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运用合同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监理单位在履行其义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损害业主利益和任何第三者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工程的任何机密。
3)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监理义务,以我们雄厚的技术力量、精良的监理控制设备和有效的监理控制措施,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使承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的实体几何尺寸、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均满足设计、规范和业主的要求;
4)在工期上,按时完成各工程节点的任务,按期完成建设工期目标。
5)对涉及施工安全的危险作业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并督促落实。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或者施工安全隐患以及违法行为的,应采取措施制止;不能有效制止的,应当报告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或者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