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b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c复核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d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e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f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g 根据总监统一安排,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如得不到解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2.2.3监理工作守则与纪律
a 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建设监理政策、法规,不违法乱纪,项目监理部要和总公司签定廉政合同;
b 积极履行自已的工作职责,不处理权限以外的事务;
c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d 严格按照国家及工程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严格监督工程实施;
e 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f 努力钻研监理业务,坚持严谨的科学作风,对工程质量以科学数据为认定标准;
g 平等对待受监单位,及时提醒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目标控制。
h 虚心听取委托方和受监方意见,扬长避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i 监理人员需及时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请示解决办法和处理措施;
j 涉及到施工与设计矛盾、工程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影响质量和工期等情况,统一由总监协商解决。
k 总监应及时、定期向业主和公司汇报监理工作情况,请示、较重大的技术难题、较难解决的经济和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办法。
a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单位依据合同中建设单位所授予的权限和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b监理与承包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有关指令,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原始记录和必要的配合。
c监理与设计单位之间是一种业务往来关系。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依据之一,监理人员在阅图、审图和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中的问题或是需要变更设计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文件,当建设单位授权时,也可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