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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监理大纲10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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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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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监理大纲105p
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目标及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四大目标,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对本工程四大目标进行动态控制,确保业主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造价目标的实现,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满意。
具体四大目标为:质量: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争取达到北京市优良标准;投资:建设单位的控制预算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款;进度: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安全: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出现安全事故。
2.3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对本工程标段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进行监理。
2.4监理工作内容
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按期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及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全面落实;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办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交底记录。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实施过程中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5)主持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监理交底会,按照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时发送会议纪要。
(6)与承包人确定见证试验室,做好见证试验备案工作。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自检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主要设备的订货,考核其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订货检验把关。
(8)建立现场监理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9)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监督和记录。
(10)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资质;审核承包人编制的见证取样试验计划和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并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11)审批承包单位单位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组织分解委托人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委托人下发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监督承包人按计划落实。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周、月度统计表,当进度严重落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委托人并采取合理措施处理。
(12)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测量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的验收,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频率检验,一般部位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不低于规范规定频率的30%,验收后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验收记录。
(13)开展监理预控工作,通过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检查等手段,减少不合格品、质量事故的出现,彻底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14)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及缺陷,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委托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除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
(15)根据合同文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对其进行警告、制止或处理。
(16)依据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按分项工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地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17)按时完成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安全、文明施工、交通导行检查资料,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18)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并报委托人审批,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19)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并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20)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给予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批准。
(21)负责日常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检查,监督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示,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发预案、交通导行方案的制订、审批、落实。
(22)建立上墙图表和各种工作台帐。
(23)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
(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发竣工移交证书,编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
(25)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监督竣工档案的编制与移交。
(27)我公司将定期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工作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监理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28)完成项目法人及其派出机构委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