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监理范围: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监理目标: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3监理服务内容
1. 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1)组织施工图交底和编写审查纪要;
(2)制定施工总体规划,报建设单位审定;
(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需以文字形式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
(4)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报告、并报经建设单位同意,下达开工令;
(5)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6)每周主持召开施工现场例会,编写会议纪要,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每周的会议纪要和进度报表送交建设单位;
(7)负责计量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并审查、初步签署承包商每月提交的支付报表和凭证,及时送交建设单位审核,做好造价控制工作;
(8)负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仪表的采购清单编制并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
(9)负责检查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仪表的型号、规格和质量,并提出检测意见;
(10)协调业主、设计、承包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负责组织落实本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审查签证,报建设单位审核;
(11)负责旁站控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施和文明施工,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12)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13)负责施工索赔事件的鉴定及计量计价的审查计算;
(14)负责整理合同文件、施工技术档案、竣工文件资料;
(15)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6)负责组织质监部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17)负责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审查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竣工图和资料;
(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结算审查。
2. 保修阶段监理内容
参加检查工程状况、建筑沉降观测、鉴定质量责任、督促保修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