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及工程概况:电站建设规模为5MWp,年平均发电量652万kWh。
第一节 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组织设计审查,“五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实体项目包括:站内、站外道路修筑;太阳能光伏支架及基础施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安装工程;箱式变电站基础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逆变器室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升压站及附属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含对端接入系统间隔等)、验收;整体通讯工程、消防工程、电缆沟、接地系统、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安装调试、验收;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卸车、保管管理、环保、安全文明施工和植被恢复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本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
2、在建设施工前期阶段,协助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协助进行施工招标,协助进行采购招标,协助签订施工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建设实施阶段控制建设的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等。工程试运行消缺完成并且系统带电正常运行后,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方可离开现场,达标投产、创优各阶段活动时,根据有关通知进行配合工作,直至质保期和创优工作结束。
目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3
第二章 工程概况 5
第三章 监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 7
第四章 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14
第五章 工程项目监理措施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