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我公司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土建及安装监理工作。
第二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
5、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7、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8、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审查;
9、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所有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5、对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加强检查;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对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8、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9、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10、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