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1 服务形式:
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2 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发包人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2.3 服务目标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及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
2. 4 监理服务的内容
监理服务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人员及设备配备应满足现场需要。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检测频率不得低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和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