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范围:XX学校学生宿舍餐厅、浴室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约8900㎡,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熟悉和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总监汇报,由项目总监归类整理后向业主方报告或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洽商。
图纸会审、交底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积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进行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并将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各方执行。
工程事项申报审批制度
对于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原则上均要求施工单位事先向监理部书面申报,如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材料设备进场、工序施工、隐蔽验收、进度报告、工程及设计变更等,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或再报业主方核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监理部同意,施工单位可先进行工作,后补办手续。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制度
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及设备,原则上施工单位均须事先向项目监理部书申报核验,并提供其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或复试报告等文件。装饰装修材料、五金配件、卫生洁具及指定设备等,施工单位在定货前,均须向项目监理部提供产品样本和产品说明书或有关技术文件,经项目监理部和业主审定批准后方能订货。
设计变更制度
由施工或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备案,经项目监理部和业主方研究后,报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如遇特殊情况,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下,可先由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出具设计变更令,后报设计单位确认。
材料代用制度
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材料施工,如遇特殊情况需采用代用材料时,须向项目监理部书面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代用。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对于专业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进行分包时,应首先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其资质、经验、信誉、能力等情况后,报业主方核准。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工序质量检验制度
各专业监理工程理由对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对重要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手段,对一般的工程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如为较大质量问题或施工单位久拖不改,可报项目总监签发“工程整改通知书”,并向业方报告,情节较严重时,经业主同意,可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进行整顿,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部复验合格后,再发出“工程复工令”。
工序检验以上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为原则。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
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自检和专职检,检验合格后将检验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并提前24 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复检,重要部位和重点项目应通知业主、设计、质监等单位会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