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勘误(2004)
2、文字说明
2.1、第二章章说明九条“各节石方开挖定额均已按施工各部位的不同要求”更正为“地下洞井各节石方开挖定额均已按施工各部位的不同要求”。
2.2、第六章章说明第二条“本章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以成品堆方”更正为“本章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以成品堆方计”。
2.3、第六章章说明第四-9条“中碎筛分:指将粗碎后的碎石原料进行再次破碎,并经过筛分、冲洗后分级堆放的过程。”更正为“中碎筛分:指将粗(破)碎后的碎石原料进行再次破碎,并经过筛分、冲洗后分级堆放的过程。”
2.4、第六章章说明第十三-1条“……单价系数按设计的工序流程确定,系数包括下道工序的加工损耗、加工中体积变化、运输损耗和堆存损耗等因素在内。计算工序单价时除碎石原料开采需考虑爆失损耗和夹泥处理费用外,不需增加任何系数和损耗率。”修改为“……单价系数按设计的工序流程确定,系数包括下道工序的加工损耗、加工中体积变化、运输损耗和堆存损耗等因素。计算工序单价时除碎石原料开采工序单价外,不需增加任何系数和损耗率。碎石原料开采单价计算需考虑无用夹层、夹泥、爆失等废弃料因素,开采定额消耗量应按相应比例调整,并将有关处理工序的费用摊入开采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