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系统按其来源及性质,大致可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自然降水(雨、雪)三类排除系统。一般来说,城市排水系统包括排水管道与沟渠、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等设施。
市政排水工程的主要内容可根据为三大部分:管道(管渠):各种类型排水井、出水口、给排水构筑物。
排水管道与沟渠系将城市或工厂的生产、生活污水和雨水,通过管道、渠道,将其集中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管道、渠道的附属设施有各种检查井、跌落井、雨水井等。
污水、雨水泵站,是设置在排水管、渠道至污水处理厂的中间的建筑物。由于污水、雨水系按重力流至污水处理厂,当由于管、渠道较长,埋设较深,经过经济比较认为不经济实用,可以在中间设置若干座污水、雨水,经过净化处理使其符合国家关于排放水体的排放标准;从而设置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污水沉淀池、曝气池、污泥池、污水泵房及污水厂厂内管道以及相应的附属建筑物等。
污水排放口是排水系统的末端设施。它是与水体相连的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