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