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参加开标,接受评审,等候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招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投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订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无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条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要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