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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基础知识培训 97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5-01-11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200 KB
  • 资料分类:工程造价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造价员基础知识培训 97p
2.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4.恢复施工:
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