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同文本的范围
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及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
1 、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文本中已经给出标准的合同协议书文本。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5 、本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的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制订,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它代表我国的工程施工惯例。)
6 、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的我国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则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