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若立模高度超过3.6m时,应从3.6m以上,按每超过3m增加一次计算套用定额项目。
超高支撑增加次数=(立模高度-3.6m)/3计算,不足3米者也按1次计算。
超高每增3m的工程量,梁、板是按超高构件全部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的;柱和墙是按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的。
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