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广告,招揽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形式一般对投标人的数量不予限制,故也称 “无限竞争性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若干家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形式。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招标人确定的,有限制的,所以又其称之为“有限竞争性招标”。在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只适用于私人投资建设的项目;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