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基本建设,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泛指国家、集体或个人,为了增加固定资产而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并经过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才能形成新增加固定资产的一种生产经营活动,通称为基本建设。其内容按构成可分为:基建工程,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勘察设计,地质勘探以及其它基本建设工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次序,就是基本建设程序。而对其程序所实施的管理,就叫基本建设管理;所以在概念上应该明确:基本建设管理,是一项庞大并受一定程序制约的系统工程。所谓工程项目建设,是在一定资源约束下,为建设满足特定使用功能和价格的工程而投资进行建筑、安装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其他工作。它是一次性的、有组织的、成系统的活动。它既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形成的扩大再生产,也包括一部分报废重建项目的简单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