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