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共6页。
2.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2现场签证结算:凡是以《签证申请单》或《工程指令单》进行的结算均属于现场签证结算。
2.3重大施工方案:是指具有危险性较大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挖深度>5M的土方开挖工程以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2)模板支撑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安装工程;
4)30M以上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