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概念和内容
⒜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 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 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